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 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 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